近日,江苏一起案件引发广泛关注:郑女士为躲避一条未牵绳的宠物狗而摔倒,致九级伤残。法院判决狗主人承担全部责任,赔偿28万余元。而这笔巨款赔单,不知能否唤醒所有宠物主人的责任心、牢牢拴好手中的那根狗绳?
宠物不拴绳看似是件小事,却赔偿28万元,恰恰说明这并非小事。首先,我们要厘清一个常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饲养人在公共场所必须为犬只佩戴牵引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也有类似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说明,宠物“闯祸”,主人必须“买单”,更何况此次事件致受害者九级伤残的严重后果。
本案中法官也明确指出,受害者正常避险无任何过错,责任在饲养人。这项判决证明了政策的合理性与必要性,合理性在于清晰划分了责任,必要性则体现在对政策出台之后部分屡教不改的宠物主人的一次警示。这张罚单以法律的名义明确,我们手里的绳子不仅仅是一根宠物绳,更是一根责任之绳、法律之绳。它不仅划分了责任,也划分了不能突破的法律底线。
其次,此案也驳斥了一种普遍却危险的认知误区——将“不拴绳”等同于“给爱宠自由”。许多主人将宠物视如己出,甚至以“爱它就不束缚它”为由拒绝拴绳。要知道,真正的爱是约束与负责,而非纵容。将具有不可控天性的宠物置于公共空间而无管束,非但不是爱,反而是极不负责任的表现。此次事件中,主人的“溺爱”不仅让无辜路人承受了无妄之灾,也让自己背负了沉重的经济赔偿。经历这场风波后,那只宠物是否还能在家庭中拥有往日的宠爱,也要打上一个问号。
另外,现实中“惹恼”不养狗人群的不文明养宠行为,又何止不拴绳这一种。例如宠物主人不清理宠物粪便,将宠物带进餐厅等公共场所。这些行为同样给他人造成困扰,虽然他们单一看似未触及法律红线,多属于道德范畴,但长期普遍的累积效应却在持续助长着不文明风气的蔓延,不断刺激着公众神经。也在不断加剧社会不文明现象。这提醒我们,切莫因事“小”而忽视它,当这些烦恼不断堆积,就会从量变引发质变,严重刺激社会情绪,甚至激化养宠与非养宠人群之间的对立。
为宠物闯祸而支付巨额赔偿,不仅给狗主人造成不小的困扰,更埋下了社会隐忧,甚至可能激起不必要的对立。现实中,厌狗人士毒害宠物的案例也不少见。当不文明养宠行为持续破坏社区环境时,宠物本身也可能失去了友善的生存空间,这难道也是爱的体现吗?这是不是宠物主人不负责任带来的爱的迫害?此类冲突也提醒所有宠物主人,以爱为名的放任,实质上是害人害己的纵容。
28万元的赔偿,是一个结束,更是一个开始。我们期待,这一判决能如同一声洪亮的警钟,让每一位宠物主人都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主动拴紧手中的“责任之绳”,共同守护我们安全、和谐的公共环境。(黑龙江大学 冯玉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