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狗又不咬人!”12月21日晚,在济南市历山东路一处公共广场,一名养犬人与遛弯市民发生争执。在这处广场,多数犬主人能够拴绳遛狗,仍有个别大型犬在人群中自由穿行,存在安全隐患。
因遛狗不拴绳引发的纠纷并非个例,今年10月份,烟台市某小区一对母女被一条边牧犬扑倒在地,幸亏邻居及时出手,才未导致严重后果,此事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在青岛市李沧区,市民杜女士说,她所在的小区张贴了多张文明养犬倡议书,但仍有业主不拴绳遛狗。
记者走访济南、青岛、聊城等多个社区,随机采访多位遛狗市民发现,不少人并不清楚“新法”的具体规定。面对居民养犬问题,小区物业公司普遍面临管理无实权、劝导效果有限等困境。“物业没有执法权,只能劝,不能罚。”聊城市高唐县一家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
“第一次发现,一般以口头教育为主。”济南一派出所民警坦言,在实际执法中,很少会进行实质性处罚。执法的柔性惯性,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规则的震慑力。
某社区民警马警官说,以前发现违规养犬行为,大都需要与养犬人沟通,并将犬只送至收留点,但一些养犬人并不配合。“有了新法,对遛狗不拴绳等行为更有威慑力。”
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全省16市中,已有济南、青岛、淄博等9市专门出台针对养犬管理条例,泰安、威海等4市出台政府规章,但在具体执行层面,力量配置和管理能力并不均衡。
烟台市公安局披露的一组数据显示,自2022年1月1日《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至2025年3月,全市公安机关共捕捉收容流浪犬、无主犬5500余条,提醒劝导不文明养犬780余起,处罚违规养犬行为878起,责令迁走违规大型犬、烈性犬60余条。
面对大量的涉犬案件,烟台公安部门在实践中发现,基层治理单元在属地责任落实、部门协同、收容设施建设、专业力量配置等方面,仍存在明显短板。
在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杨志看来,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了养犬管理由倡议为主向规则约束转变的方向,但在全国层面真正落地之前,当前治理仍主要依赖地方条例和基层执行能力,而这些环节本身就存在短板。
“这不是某一个部门的问题,而是一道基层治理的综合考题。”杨志指出,当前养犬管理之所以“落地难”,本质上是多重治理短板叠加的结果。一方面,属地责任在一些基层单元中不明确,职责边界不够清晰,面对违规养犬行为,出现“不愿管、不敢管”的情况;另一方面,执法力量和配套措施相对不足,难以有效覆盖点多、分散、随机性强的违规行为,查处之后也缺乏衔接顺畅的后续处置机制。
此外,公安、城管、畜牧等部门之间协同不足,犬只免疫、执法查处、收容安置等环节尚未形成闭环治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