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去年秋天,我去了一个名叫周庄的水乡,看到很多店铺都摆放着煮得红亮的“万三蹄”(红烧蹄髈),不禁想起了逝世多年的爷爷。爷爷是一个乡间厨师,他在我们这片土地上就职,几乎每当有人家办喜事时,都会邀请他来掌勺。虽然他的菜肴都是家常做法,但他用浓油赤酱的口味深受当地人的欢迎。他擅长烹饪油炸肉丸、糖醋排骨和红烧羊肉,最让我喜欢的是他的红烧蹄髈。当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我们很少吃荤食,只有偶尔能尝到鱼或者豆腐炒芽,这些小确幸都会让我们兴奋得跳跃不已。我因为跟随爷爷这个名厨成长,所以从小就学会了享受美食,并且也学会了自己动手烹饪,这一切都是受到他的影响。我们的乡风淳朴,人们热情好客,每次大事都会请许多人来共进晚餐,大家围坐在一起享用“流水席”。最忙碌的地方就是厨房:在烟雾弥漫、香气四溢中,爷爷挥舞着锅铲,一脸汗水;端盘送菜的人们穿梭于其中;火焰映照着忙碌的面庞。在这些场合,我总是被带到前线观摩学习特别是在学艺于父之道——那就是制作蹄髈,最好的地方就是自家的厨房。
蹄髈如同牡丹,有一种富贵与喜庆的气质,即使在贫穷家庭,也会在年夜饭时为大家准备一盆。这次聚首,我决定亲手制作这道传统佳肴。我清洗了一只大蹄髈,将其处理干净,然后切成了几道花刀,以便入味。在一个巨大的铁锅里,加热黄澄澄的菜籽油后,我加入冰糖慢慢熬成深色的糖稀,再加入蹄髈、足够覆盖它的一整壶开水,以及各种调料和香料包裹物。大火煮两小时,小火焖约两个小时后,这道年夜饭中的“发财肉”才算炖好。
回忆起那个日子,那时候已经是下午四五点钟,我们开始摆出餐桌早早吃完以便尽快放炮仗抢彩头。那块金黄色泽闪烁着绿意盎然葱花的大块肉,让我的馋虫难以抑制。但是我必须等待家中最尊贵的一位先动筷,然后爸妈再次动筷,我才能尝试品尝那份精心烹饪出的美味。尽管最后轮到我,但剩下的大骨棒却总是归我独吞,让我能尽情享受。
随着时间流逝,当亲人离开这个世界后,每隔十年,我们就会举行一次家族聚会或上坟祭拜。就在去年,在我的父亲十周年忌日上,一群至亲朋友再次提及那些美好的回忆,他们谈论的是那些由老辈人留给我们的传统美食。在他们眼中,要将这些传统技艺早点移交给新一代更为重要。于是,他们决定,从此以后过节时,将制作蹄髈任务交给我。
工作生活之后,无论何时何地,都感觉生活节奏太快,就像小时候放鹅,那些被驱赶的小鹅群前行,不停追赶,而其他鹅群则争先恐后的占领肥沃草地。一回到山里老家脱掉正式服装换上休闲衣物,用大量时间沉浸于制作色香味俱全的腌制猪脚,将其摆放在辞旧迎新的餐桌上,看见亲人品尝并赞赏,那种真正悠闲而满足的心境,是别无所求。我终于体验到了那种被广泛讨论但又难以实现的人生状态——慢生活,它让我内心充实而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