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
不争财产争“毛孩子”
离婚打官司,大多是为房子、存款争得面红耳赤。
可也有不少夫妻,财产分割一拍即合,反倒为家里的 “毛孩子” 互不相让。
冯某与徐某结婚五年,日子吵吵闹闹,最终走到离婚这一步。房子、车子、存款,两个人很快就协商妥当,没有过多拉扯。唯独家里那只雪纳瑞,谁都舍不得放手。
狗狗是我买的!理应归我!
平时都是我陪着狗狗遛弯的!
狗狗生病、日常生活是我照顾的!
我和狗狗感情更深厚,归我!
一场离婚纠纷,财产不争,焦点全落在一只小狗身上。
那么,离婚的时候,宠物到底该归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海龙法庭就此作出了调解处理……
冯某和徐某于2020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吵吵闹闹、磕磕绊绊五年多,丈夫冯某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共同财产。
庭审中,冯某和徐某均同意离婚,并对房子、汽车、存款的处置达成共识,唯独对一只雪纳瑞宠物狗,双方都无法割舍希望由自己饲养。
冯某认为,宠物狗是由自己购买,且日常的吃喝拉撒、生病更多时候都是由其照料,自己跟宠物狗感情更加深厚。徐某表示,虽然自己平时照料宠物狗的生活起居较少,但经常陪宠物狗遛弯,这已成为她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亦是无法分离的“家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饲养的宠物,应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五)款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分割,但毕竟宠物与其他财产不一样,最终综合考量宠物是由冯某购买且平时也是冯某照顾得较多等因素,经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同意宠物狗归冯某所有,但徐某可适时探望。
- 法官说法 -
在很多家庭中,宠物已经不再是普通的 “物”,而是被视为亲人、朋友,承载着陪伴、安慰和情感寄托。目前,我国法律并未将宠物单独界定为 “家庭成员”。因此,夫妻离婚时若对宠物处置无法达成一致,法院仍会将其视作为财产进行处理,并综合判断哪一方更适合饲养。通常会考量宠物由谁购买;平时主要由谁照料;双方居住条件、时间精力;与宠物的情感亲密程度等多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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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以案释法丨离婚争 “毛孩子”,宠物也有归属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