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4日,湖南邵阳隆回县城区发生一起恶性犬只伤人事件。
一只攻击性极强的犬只在城区多条街道、市场连续流窜作案4小时,先后咬伤多名路人,其中一名6岁女童伤势严重,膝盖、韧带、双手布满伤口,术后仍在医院住院治疗。
事发后,当地多名群众尝试阻拦未果,直至69岁市民邵大爷挺身而出,徒手将发狂恶犬死死控制20分钟,民警赶到后将涉事犬只捕杀。
女童父亲陈先生向媒体还原了事发经过。6月14日上午9时许,他的女儿跟随婶婶前往城郊菜地,婶婶因下地择菜,将孩子安置在距离菜地十余米的水泥路面。
没过多久,孩子突然发出哭喊,婶婶抬头看见一只犬只正扑在孩子身上撕咬,当即冲上前将恶犬驱离。经医院检查,女童多处软组织撕裂,韧带受损,伤口缝合后持续住院观察,治疗相关花费已近万元,后续还需持续进行疫苗、康复治疗。
在疾控中心接种狂犬疫苗时,陈先生偶遇多名同样被同一只犬咬伤的市民,众人互相交流受伤时间、地点后,组建微信群汇总全部受害线索。
完整时间线清晰还原了恶犬4小时跨区域伤人全过程:9时20分,犬只在交警队巷道咬伤第一名路人;9时30分,在同一巷子口咬伤6岁女童;10时30分流窜至三农市场伤人;10时40分抵达方大新城,将一名孩童咬至全身多处受伤;10时45分,农贸市场后坡一名路人奋力将狗打晕,误以为犬只已经死亡,用三轮车将其运往疾控中心,途中犬只苏醒逃脱,继续四处伤人。
此后,该犬只分别于11时30分、11时39分在荣兴国际小区、小区旁拉面店咬伤两名群众;12时50分、13时整,又在城东集贸市场连续咬伤两人。最后一名受害者将发狂犬死死掐住,周边群众立刻拨打报警电话,等待20分钟后,民警携带处置工具抵达现场,将犬只捕杀。
多名伤者表示,事发后已有三四人前往派出所登记伤情,但因暂时无法确认犬只饲养人,案件暂未立案。陈先生称,全家为救治孩子支出近万元,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追查犬只原主人,落实相应赔偿。
事件中徒手制服恶犬的69岁邵大爷,成为不少市民称赞的对象。据邵大爷回忆,当日午饭后他准备骑车外出办事,下楼取电动车时,恶犬突然窜出咬伤他左腿。他本能抬脚驱赶,反而激怒犬只,对方持续扑咬,情急之下,邵大爷伸手将犬只脖颈按住,死死按在地面控制。监控画面记录下全过程,邵大爷将犬只拖拽至街边后,才得知几分钟前还有一名妇女刚被这条狗咬伤。
当时街道围观群众众多,有人已经报警,但面对狂躁的犬只,无一人敢上前协助,邵大爷让路人找来绳索捆绑,也无人敢动手。他独自持续控制犬只长达二十分钟,直至民警抵达,工作人员拿出工具处置恶犬后,邵大爷才松开手。邵大爷腿部也留下犬只咬伤痕迹,同步前往医疗机构接种狂犬疫苗。
17日,记者联系隆回县宣传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对方回应,城管、公安部门已联合开展行动,对城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流浪犬进行集中处置,此次连续伤人事件,已经引起相关部门对城区流浪犬管控工作的重视。当地城管接线人员也确认,已全面知晓孩童被犬咬伤一事,专项整治工作同步推进。
针对此次多人被流浪犬咬伤的纠纷,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林斐然律师结合现行法律条文作出详细解读。律师表示,现有线索暂无法确认犬只归属,若该犬属于被主人遗弃的动物,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原饲养人、遗弃人是第一赔偿责任人,伤者全部医疗费、伤残补助、精神损害抚慰金,均应由原主人全额承担。相关部门应当主动开展排查,追溯犬只原始饲养人信息。
同时,律师补充两种特殊责任认定情形:如果有市民长期定点投喂这只犬,为其提供固定栖息场所,客观造成犬只长期滞留城区并多次伤人,法院可认定投喂者为事实管理人,判令其分担相应赔偿责任。除此之外,群众多次报警但涉事犬只仍长时间在城区流窜伤人,伤者可依法起诉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主张行政履职不到位的相关补偿。
律师给出完整维权取证建议,所有伤者需妥善留存门诊病历、住院手术记录、狂犬疫苗缴费票据、医药费、护理费、交通支出凭证;同步保存与警方、职能部门沟通的录音、书面回执,作为后续维权证据。维权路径分为两类,能够锁定犬只原饲养人,可直接起诉对方索要赔偿;无法找到饲养人时,可针对城管、公安部门履职缺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补偿。针对城区流浪犬常态化管控缺失问题,市民也可通过12345政务热线、纪委监委渠道反馈,推动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履职追责。
连日来,隆回城区多部门联合上街巡查,对无主、具有攻击性的流浪犬统一收容处置,降低公共道路、市场、居民区伤人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