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遇到了一个90后母亲的悲惨故事,她在漳州遭受了家暴。据说,原因是她上下班忙碌,不够顾家。这位母亲将她的老公带到法院,控诉他实施家庭暴力。龙海市人民检察院接案并裁定,这名家庭暴力男犯有罪,他被判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
这对年轻夫妇之间的矛盾起源于照料孩子的事务,他们因为这个问题产生了多次争吵。丈夫唐某不愿意妻子上下班工作,因为认为孩子太小而需要有人照顾。但是,妻子小杨觉得,有老年人帮助看孩子,所以她想继续工作。
2017年10月19日深夜,当唐某回家时,他和妻子的争执再次发生。在冲突中,唐某用脚踢打他的妻子,小杨因此受伤。她头部和躯体出现了挫擦伤,还有两根肋骨骨折,最终诊断为轻微伤。
尽管小杨原谅了唐某,但他依然受到法律制裁。这表明,即使受害者已经原谅对方,也不能阻止他们受到法律惩罚。如果你或你的朋友遭遇类似的困境,你应该立即报警,并寻求社区居委会或村民委员会的帮助。根据《婚姻法》第43条,如果有人执行家暴或者凌虐家庭主要成员,你可以要求调解,并且社区居委会应给予劝说。如果情况严重,可以申请行政许可进行治安管理处罚。
为了保护自己,在紧急情况下,要记得:
立即报警。
如果可能,将冲突记录下来作为证据。
尽快就医,并保存相关医疗证明。
询问旁边的人是否愿意作证。
如果状况持续不变,考虑离婚作为解决方式之一。
面对家暴,我们必须采取行动保护自己和我们的权利。